宝安人的老房子

“宝安1990”位于宝安新安二路。

“宝安1990”是在1990 年代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重要文化建筑,

陪伴宝安人20 多年的老城区文化场馆,

多年来形成了一片成熟的文化聚集地,

这是一份珍贵的积淀和眷恋。

  

3栋旧建筑

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新安影剧院

  

占地面积38.5亩,

现状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广场总面积约9500平方米。

包括宝安图书馆旧馆、

群众文化艺术馆、

新安影剧院3栋旧建筑。

  

宝安图书馆旧馆

1993年投入使用,

“地市级一级图书馆”,

楼高7层,

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47.18平方米。

  

群众文化艺术馆

1997年投入使用,

是“国家一级文化馆”,

楼高7层,

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903.78平方米。

  

新安影剧院

1990年投入使用,

占地面积10795平方米,建筑面积9430.9平方米。

  

功能升级原则

保留原有功能和形态,尊重建筑原貌。

一是进行外立面整体改造;

二是在不改变功能的情况下,

对宝安图书馆旧馆消防系统和

群众文化艺术馆供配电、消防、屋面防水等进行改造;

三是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音乐厅;

四是对广场进行改造,增设地下停车场。

五是结合原有建筑的结构安全性,

空间特质,适宜性的解决功能拓展以及

各建筑之间衔接等实际需求。

六是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可在原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增加比例控制在现有建筑面积的15%以内。

概念

规划设计

容积率1.225

总建筑面积51489 平方米,其中:

地上31489 平方米,地下20000 平方米。

扩建建筑面积不大于4107 平方米(原建筑面积的15%)。

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 平方米。

地下 3 层,地上7 层。

功能改造

图书馆在保持现有使用功能的同时,地上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主要使用功能仍

以图书馆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为青少年学生读者。

文化馆主导功能仍以服务市民文化、大众艺术为主,丰富功能。

新安影剧院在保持现有使用功能的同时,需要着重完善其视听效果,充分考虑改造为音乐厅的可能性,考虑拓展其他功能的可能性,如戏剧演出。